案件詳情:日前,朝陽區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位于大魯店北路的某工地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工地不正常使用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在焊接作業中未開啟焊煙凈化器,致使作業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未經完全處理直接排放。違反了《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
執法依據
《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一條
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保持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使用。
處理結果
《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九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不正常使用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朝陽區生態環境局依據《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九十四條的規定,按照法定程序向當事人送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并給予該當事人行政處罰。
施工工地應該怎么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條、《北京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被檢查單位應積極配合執法人員進行現場執法檢查,對違反相關規定的,監督檢查部門按照相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2、施工現場應嚴格落實北京市文明規范施工六個百分百要求、朝陽區十個百分百要求;
3、未施工的裸露土方、料堆必須100%苫蓋,嚴禁露天堆放;
4、建筑垃圾須100%密閉存放;因現場條件限制無法密閉,須對建筑垃圾灑水濕化處理,并使用防塵網進行苫蓋;
5、土方開挖、地面破拆須采取濕法作業,使用霧炮噴淋機、灑水車進行全時灑水降塵;
6、清運建筑垃圾須使用尾氣排放合格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且100%密閉運輸,并及時對車輛車身、車輪進行清洗,禁止帶泥土上路造成遺撒;
7、清運建筑垃圾須取得《建筑垃圾消納許可證》,清運渣土須使用持有準運證的正規合法建筑垃圾運輸車輛;
8、施工現場須使用國三及以上合格排放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且已取得環保登記信息編碼;施工現場須備存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出場登記臺賬;
9、施工現場切割、打磨等產生粉塵類作業,須配套使用防塵罩并同時采取濕法措施;
10、施工現場電氣焊作業,須配套使用廢氣收集處理裝置,且保持正常開啟運行狀態;
11、嚴禁露天噴漆、刷漆作業,現場因工藝要求必須噴、刷漆時,要使用水性漆料;
12、對所施工作業的道路項目及周邊道路,須及時進行清理,嚴禁出現道路遺撒;
13、施工現場設置食堂的,須安裝油煙凈化裝置且保證正常運行,嚴禁油煙直排;
14、施工場地嚴禁將生活污水和生產用水排入雨水管網;
15、施工結束前應將施工現場、周邊道路及時清理干凈;
16、嚴格貫徹落實并執行北京市及朝陽區、屬地街鄉疫情防控相關要求。